加州州长否决了一项“反智能眼镜偷拍”法案SB 1130

📅 2026-10-02

摘要: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州长加文·纽森近日否决了一项针对智能眼镜等可穿戴录制设备的隐私保护法案。该法案原本计划禁止人们在他人具有合理隐私预期的场所,未经同意使用智能眼镜等设备秘密录制音频或视频,同时要求未来上市的相关设备必须设置明显的录制提示。

纽森否决法案的主要理由,是认为其中对“可穿戴录制设备”的定义过于宽泛和不够准确,而且部分拟新增的隐私保护措施与加州现行法律已经存在的规定重复。

这项法案编号为SB 1130,由加州州参议员Eloise Gómez Reyes提出,正式名称为“隐私侵犯:可穿戴录制设备”。法案在今年相继获得加州参议院和众议院通过,并于9月9日送交州长办公室,最终在9月30日遭到纽森否决。

按照法案原本的规定,如果有人在更衣室、医生诊室等人们通常具有合理隐私预期的场所,使用智能眼镜或其他可穿戴录制设备,在没有获得被录制者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录制音频或视频,将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法案还计划从2028年开始,要求在加州销售的智能眼镜以及其他具备录音或录像能力的可穿戴设备配备明显的视觉或声音提示,让周围的人能够知道设备正在进行录制。

除了要求设备本身提供录制提示之外,法案还试图禁止销售专门用于隐藏、关闭或规避录制指示灯和声音提示的技术。换句话说,即使设备具备录制指示功能,也不能通过专门的软件或硬件让使用者在录制时完全隐藏这一状态。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个人,法案原本计划设置最高1500美元的罚款以及刑事处罚;对于制造商,如果销售不符合录制提示要求的设备,或者提供帮助用户隐藏录制状态的技术,则可能面临最高2500美元的罚款。

这项立法的背景,是近年来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AI功能的智能眼镜迅速普及。以Meta推出的Ray-Ban智能眼镜为例,用户可以通过眼镜直接拍照、录像、进行语音交互,并将部分内容交给AI进行分析。

智能眼镜与传统手机摄像头最大的区别之一,是摄像头的位置更加隐蔽。普通人看到一个人拿出手机并将摄像头对准自己时,很容易意识到自己可能正在被拍摄;而佩戴智能眼镜的人只需要正常看向某个方向,就可能完成录像,因此被拍摄者未必能够立即察觉。

这一问题已经引发隐私组织和消费者权益机构的关注。支持这项法案的人认为,随着智能眼镜越来越接近普通眼镜的外观,社会需要建立更加明确的规则,让人们能够判断自己是否正在被可穿戴设备录制。

但科技行业对SB 1130存在明显反对意见。代表Meta、Google、亚马逊等大型科技公司的行业组织TechNet认为,这项法案的适用范围过于宽泛,而且加州现有法律已经能够处理许多未经授权的录音和录像行为,因此没有必要再建立一套针对特定硬件形态的新法律。

纽森在否决信中也表达了类似担忧。他认为,法案对“可穿戴录制设备”的定义过于宽泛或不够精确,可能将一些并非立法者原本目标的设备纳入监管范围。例如,一些智能手表以及其他人们已经广泛使用、同时具备录音或录像能力的穿戴式设备,也可能落入这一法律定义。

这意味着,如果按照原法案文字直接实施,未来受到影响的可能不仅仅是带摄像头的智能眼镜,还可能包括其他具有录制能力的可穿戴电子设备。纽森认为,这可能产生法律解释上的混乱和意想不到的后果。

纽森同时指出,加州现行法律本身已经针对部分相关行为提供保护。例如,在具有合理隐私预期的场所进行未经授权的录像,以及未经同意录制某些机密通信,都可能受到现行法律限制。因此,他认为新法案部分内容与现有法律存在重复。

不过,纽森并没有否认智能眼镜带来的隐私问题本身。随着摄像头、麦克风和人工智能逐渐被整合进眼镜、耳机、帽子等日常用品,传统隐私规则正在面临新的技术挑战。此次否决主要针对法案的具体法律设计,而不是认为可穿戴设备不存在隐私风险。

事实上,智能眼镜的隐私争议已经从美国扩展到其他国家。今年9月,挪威政府就曾讨论是否需要限制带摄像头的智能眼镜等可穿戴设备。当地政府担心,随着AI、摄像头和麦克风进一步融合,这类设备未来可能被用于未经他人同意的监控,甚至结合人脸识别技术识别周围人员。

在美国市场,智能眼镜厂商目前普遍已经采取一定程度的录制提示机制。以Meta的Ray-Ban智能眼镜为例,设备在进行拍摄时会通过外部指示灯提醒周围人员。不过,现实中仍然存在如何确保提示足够明显,以及是否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规避提示等问题。

智能眼镜行业近年来也正在向更加复杂的AI功能发展。新一代产品不再只是简单地拍照和听音乐,而是能够识别用户看到的物体、回答关于周围环境的问题、进行实时翻译,甚至与AI助手持续交互。这意味着摄像头和麦克风可能成为持续运行的感知设备,隐私问题也因此比传统数码相机更加复杂。

此次SB 1130最终被否决,并不意味着加州不再考虑针对智能眼镜制定专门规则。相反,这次立法过程已经显示出一个重要问题:现有针对手机、摄像机和传统录音设备制定的隐私法律,是否足以覆盖外形几乎与普通眼镜没有区别、同时具备AI能力的下一代可穿戴设备。

目前SB 1130已经无法按照原方案成为法律。加州未来如果再次针对智能眼镜进行立法,很可能需要更加明确地区分设备类型和具体行为,例如明确规定哪些设备需要录制提示、哪些场所属于重点保护区域,以及制造商和使用者分别承担什么责任。

随着智能眼镜逐渐从小众产品走向大众消费电子市场,如何在方便用户使用摄像头和AI功能的同时,让周围的人拥有足够明确的知情权,也将成为各地监管机构必须面对的问题。此次加州法案虽然未能最终生效,但它所涉及的隐私保护与可穿戴AI技术之间的矛盾,仍然会随着智能眼镜的进一步普及而持续存在。

关联标签

相似文章

评论

0/500
验证码(点击图片刷新)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