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版权局排除了无需人工输入的AI创作内容的版权保护要求
美国版权局正在发布一系列关于版权与人工智能关系的报告。尽管这个问题很复杂,但该机构已经表示,没有人类干预的基于人工智能的作品根本无法享受版权保护。
通过人工智能手段创作的电影和其他复杂作品不能获得版权,除非这些人工智能工具用于进一步开发现有内容。美国版权局(USCO)最近发布了第二份关于版权和人工智能的报告,涉及大型语言模型和其他人工智能系统生成的输出的“版权性”。
该报告重点关注人类对人工智能作品的贡献程度,这是决定版权是否可以应用于这些作品的关键点。USCO收到了10000多条关于这一问题的评论,其中绝大多数表示现有的版权法足以完全适用于人工智能输出。
然而,参与者对涉及“某种形式”人类贡献的生成性人工智能输出有不同的看法。报告指出,版权性必须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需要新的法律原则来处理人工智能制作的内容。USCO表示,如果上述内容是通过简单地将提示文本输入AI服务而生成的,则不能适用作者身份和版权。
该机构为AI工具的“辅助”使用制定了不同的规则,不同的任务在整个创作过程中受益于人工智能算法。USCO引用了美国电影协会和其他贸易组织提交的几条评论,这些评论涉及用于使演员变老或“减龄”、从场景中移除物体等的AI系统。
该机构表示,用于协助创作过程的AI工具与用作人类创造力替代品的“生成”服务之间存在重要区别。AI模型的辅助使用不会限制版权保护,而做出“表达性”选择的AI系统则需要进一步分析。
目前,通过Midjourney或其他AI服务生成的图像不能获得版权,无论提示的复杂程度如何。进一步的快速迭代毫无价值,因为“创造者”本质上是在“重新掷骰子”黑盒人工智能系统,而对生成过程没有任何程度的控制。
这份新报告是一系列(人类撰写的)关于生成人工智能的野外世界版权的分析作品的一部分。第一份报告于7月发布,要求制定新立法,以妥善打击音频和视觉深度伪造。该系列即将推出的第三部分将处理人工智能模型训练的关键问题,以及是否应该允许人工智能公司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之上建立他们的营利性人工智能服务,而无需向任何人支付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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